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人才招聘工作,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将《长江大学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于11月11日17:00前报人事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等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学校精准引才的政策方针,坚持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科学设岗、以岗择人。《申报表》需符合以下要求:
1. 各单位需结合人员空缺情况及学科发展需求慎重填报“招聘岗位”及“岗位所需专业”,一经提交不再修改;
2. 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请详尽罗列各单位可能需要的所有学科,建议按一级学科申报。各单位在设置专业时可参照《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部分高校开设专业不在上述目录内的,或应聘人员取得国外学历并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专业的,可直接填写相应专业。
3. 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款和与招聘岗位职责无关的附加性条件。除特殊岗位外,不得对身高、体重、相貌、性别、婚姻状况、民族、地域等作出限制性要求。对长期在高空、野外、地下、夜间、辐射等环境工作的岗位,可对岗位职责和工作环境进行详细描述,但不能出现“较适合男性”等表述。
请各单位按以上要求认真填报《申报表》。电子版发至rcyj@yangtzeu.edu.cn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2023年人才招聘计划),纸质版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东校区行政楼212室。
联系电话:0716-8062195,联系人:万 波;
0716-8062052,联系人:郭晓强。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长江大学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申报表 .xls
附件2:研究生专业目录(参考).pdf
人事处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