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2021年人才招聘办法》,经学校考核,确定以下拟聘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姓名 |
学历学位 |
毕业学校 |
专业 |
岗位 |
郭东坡 |
博士 |
华中师范大学 |
教育信息技术 |
教师 |
杨康 |
博士 |
厦门大学 |
分析化学 |
教师 |
李银银 |
博士 |
大连理工大学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教师 |
陈昌雄 |
博士 |
华中科技大学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教师 |
RASOOL MOHAMMED IMRAN (尹然) |
博士 |
华中科技大学 |
电气工程 |
教师 |
窦鲁星 |
博士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教师 |
KAMGUE LENWOUE ARNAUD REGIS (兰威) |
博士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
油气井工程 |
博士后 |
王莉娜 |
博士 |
法国波尔多大学 |
植物生物学 |
博士后 |
1.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14日起到2021年7月22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学校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长江大学纪委办公室:0716-8060598;
长江大学人事处:0716-8062195;
通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长江大学纪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434023
长江大学人事处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