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2021年人才招聘办法》相关要求,我校开展了2021年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工作。现将通过名单公示如下:
岗 位 |
姓 名 |
计划财务处 |
刘青 |
审计处 |
李晚晴 |
档案馆 |
王丽 |
互联网与信息中心 |
胡月 |
1.公示时间从2021年6月22日起到2021年6月30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学校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长江大学纪委办公室:0716-8060598;
长江大学人事处:0716-8062195;
通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1号长江大学纪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434023
长江大学人事处
2021年6月22日